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怎么处理
当执恢案件中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时,法院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:
1. 中止执行 :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,法院会下发裁定中止执行通知。
2. 财产调查 :申请执行人应积极协助法院,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,如工作地点、工资收入、房产车辆等。
3. 申请恢复执行 :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,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。
4. 执行措施 :法院还可以采取限制高消费、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,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。
5. 追加被执行人 :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,且其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况,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。
6. 析产诉讼 :当被执行人与他人存在共有财产关系且未主动分割财产时,申请执行人可以代位提起析产诉讼,请求法院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。
7. 申请延长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期限 :执行案件终本后,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期限。
8. 对新发现的财产申请控制性措施 :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,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立即采取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等控制性措施。
请注意,中止执行并不意味着执行程序完全结束,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,可以立即申请恢复执行。此外,申请执行人应持续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,并在有新的财产线索时及时向法院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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